为确保属于价外税的增值税凭0 注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而印发供企业使用。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应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0 ,并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。专用0 作为扣款凭证使用的情况仅限于购销双方均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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